南方日報訊 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,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登三中全會《決定》解讀文章:《如何進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?》。文章指出,要著力健全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。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、財產、出國(境)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,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(境)外的管理制度。
  文章稱,《決定》專門就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提出了明確要求,體現了必須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理念。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既是黨和國家法治建設、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,又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,更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障。
  文章指出,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,使反腐敗走向規範化、制度化,這是我們黨反對腐敗、建設廉潔政治的根本方向。要緊緊圍繞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這個核心,抓住當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關鍵環節,結合落實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-2017年工作規劃》,研究論證以懲治和預防腐敗為統領的法規制度體系,採取先易後難的方法,切實加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和反腐敗國家立法,成熟一個出台一個,逐步形成內容科學、程序嚴密、配套完備、有效管用的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,使反腐倡廉工作有法可依,不斷提高反腐敗法治化水平。
  文章指出,要著力健全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。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、財產、出國(境)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,抓緊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,加強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;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(境)外的管理制度,制定配偶移居國(境)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,強化對黨員、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。  (原標題:推行新任幹部財產公開試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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